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律史專題研究二
Seminar on Legal History (Ⅱ)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王泰升 
課號
LAW7012 
課程識別碼
A21 M111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:霖研二1502。主題:法學知識的溯源與省思。
限碩士班以上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先研讀以台灣,而非西方世界或中華民國,作為歷史軸線,探究法學知識之建構的既有論著,並討論各論著的議題設定、研究視角與方法,以及參考文獻。包括但不限於將特定時空下法學知識的建構,與同時空的實證法秩序內涵、整個政治社會的情勢、或法學者個人的學經歷等一併觀察。接著由學生依自己的興趣甚或學位論文之需,選定某個法學領域、某項法學議題或概念,進行知識史的溯源與省思,除了在課堂上為口頭報告及討論,期末須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。法律史研究首重解析相關的史料(含法學論述的文本),以歸納出經驗事實的實作,倒非汲汲於援用各種與法相關的理論或詮釋,本課程強調的是就是「動手做做看」。授課老師個人網頁內所附論著目錄,屬於論文者之全文,以及史料介紹等,均可供參考或作為本課程指定教材:http://homepage.ntu.edu.tw/~tswang/index.html。 

課程目標
理解某個法學領域、某項法學議題或概念,整個知識發展的歷程,以省思其應有怎樣的調整,或運用於法之制訂或適用的實踐評價。 
課程要求
上課時先由一人(或兩人一組),就標記「*」的指定閱讀論文(得隨修課人數多寡而調整),提出20-25分鐘的導讀,解析該文的論點及研究方法,並為一定的評述。在第二階段,選修者可運用前一階段所獲得的知識,依自己的興趣甚或學位論文之需,選定某個法學領域、某項法學議題或概念,蒐集資料以撰寫研究報告。須先在課堂上為口頭報告,並接受質問。此係本課程最核心、對選修者最重要的學習活動。報告之電子檔務須於當週星期日午夜之前,傳送給所有修課同學(列入評分項目),以方便其他同學在上課前閱畢、準備提問,以及授課老師給予評論;獲得越多討論,越有助於報告的寫作。期末須繳交一份完整的書面報告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評量方式:
課堂上出席及報告或討論的情形,佔50%,期末書面報告的內容,佔50%。

參考書目:
列於「課程內容及進度」中。

第一階段:2/21、2/28放假、3/6、3/13、3/20、3/27

一、緒論及課程說明2/21
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(台北:臺大出版中心, 2022年),「緒論」部分。

二、從屬於日本並繼受自西方的日治台灣法學知識(1895-1945)3/6
王泰升,《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:從「內地延長」到「自主繼受」》(台北: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、臺大出版中心,2022年),第一章第一至三節。
*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,第一章、第四章第三節、第五章第一節、第六章第一節。
*曾維翎,〈臺灣社會法的知識史考察〉(2023年台大法律系碩士論文),第二章。

參考文獻:
王泰升,〈論岡松參太郎的舊慣法學:政治僅一時、學問才是永恆〉,《台灣法律人》,第22期(2023年4月),頁1-27。
林政佑,〈殖民地帝國大學公法學者的殖民地認識〉,《輔大法學》,第65期(2023年6月),頁387-476。
陳宛妤,〈探尋臺灣財產法秩序的變遷-臺灣財產法史研究的現狀與課題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2019年特刊1,頁199-251。

三、戰後初期民國中國法學經驗的移植(1945-1949)3/13
王泰升,《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:從「內地延長」到「自主繼受」》,第一章第四至五節。
*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,第二章、第四章第四節、第五章第二節、第六章第二節。
*曾維翎,〈臺灣社會法的知識史考察〉,第三章。

參考文獻:
王泰升,〈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-以法院制度及其設置為中心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第1期(2007年9月),頁105-162。
王泰升,〈國民黨在中國的「黨治」經驗-民主憲政的助力或阻力?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第5期(2009年9月),頁69-228。
王泰升,〈臺灣司法官社群文化中的中國因素:從清末民國時代中國追溯起〉,《政大法學評論》,第142期(2015年9月),頁1-51。

四、威權走向民主下的台灣法學(1949年迄今)3/20、3/27
*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,第三章;王泰升,《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:從「內地延長」到「自主繼受」》,第四章。
*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,第四章第五節、第五章第三至四節。
*王泰升,〈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概念及用語的檢討和對策──兼對書評的回 應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第34期,即將刊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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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王泰升,《建構台灣法學: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,第六章第三至六節。
*曾維翎,〈臺灣社會法的知識史考察〉,第四章。

參考文獻:
王泰升,《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:從「內地延長」到「自主繼受」》,第二至三章。
顏厥安,〈分析的轉向與實用主義──戰後台灣法理學發展史初探〉,收於台灣法學會台灣法學史編輯委員會編,《戰後台灣法學史,上冊》(台北:元照,2012),頁67-123。
黃昭元,〈台灣戰後憲法學說史概論-研究方法及架構的初步分析〉,收於台灣法學會台灣法學史編輯委員會編,《戰後台灣法學史,上冊》(台北:元照,2012),頁125-157。
陳忠五,〈戰後台灣財產法學說變遷〉,收於台灣法學會台灣法學史編輯委員會編,《戰後台灣法學史,上冊》(台北:元照,2012),頁191-254。
陳忠五,〈台灣法學的未來—評王泰升著《建構台灣法學—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〉、顏厥安,〈在這些神聖殿堂內〉、張嘉尹,〈打開台灣法學史的月光寶盒—對《建構台灣法學》一書的幾點反思〉、陳宛妤,〈歷史思維法學的美麗與哀愁—評王泰升教授《建構台灣法學—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》〉、李建良,〈語言、法源與法系—《建構台灣法學》的知識論與方法論〉,收於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第33期(2023年9月),頁223-345。
林政佑,〈近三十年來臺灣刑事司法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2019年特刊1,頁253-317。
吳俊瑩,〈臺灣法律專業社群的研究史回顧〉,《中研院法學期刊》,2019年特刊1,頁319- 370。

第二階段
4/3、4/10不上課,搜尋相關的參考資料及撰寫報告
4/17、4/24、5/1、5/8、5/15、5/22、5/29:學生在課堂上報告,報告順序於3/27依抽籤決定。
6/14下午5時之前須繳交期末書面報告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